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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中国美术馆设立19个内设机构:
 一馆办公室。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及文秘工作,组织重要会议,督促重要事项的落实,承担信访、保密、法务、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党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党委日常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工作。
 三财务处。主要负责日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经费预算、执行、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四人事处。主要负责制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人才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等工作。
 五研究部(图书馆)。主要负责开展国内外美术方面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并组织相关学术活动,研究、编撰相关美术作品集,组织申报国家级、省部级以及其他相关科研项目,负责图书馆建设。
 六展览部。主要负责制定展览评审及实施的规章制度,统筹展陈策划实施,承担展览相关业务,管理展厅、前台、贵宾室等展览场所。
 七典藏部。主要负责制定藏品保管和库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执行,保障藏品账物相符和出入库管理及库房安全,承担藏品普查盘点及藏品出借相关法律事务等工作。
 八藏品征集部。主要负责制定美术作品征集制度并组织执行,制定藏品征集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专家鉴定、征集优秀美术作品入藏,承担征集作品的数字化管理工作。
 九民间美术部。主要负责民间美术作品征集的策划、鉴定、研究工作,开展民间美术学术研究,承担民间美术国家级及省部级课题项目,推动民间美术国内外相关领域的文化交流项目。
 十公共教育部。主要负责策划组织与美术馆典藏、展览、研究相关的公益性艺术教育活动,招募、培训、管理公共教育志愿者,面向公众开展义务导赏等文化志愿服务,开展美术馆公共教育相关学术研究。
 十一艺术传媒推广部。主要负责重大展览与重要活动的新闻宣传和公共形象推广及新媒体内容制作、信息采编发布,采集、编辑、制作与保管重要活动的动态、静态影像,出版管理《中国美术馆》等馆各类出版物。
 十二信息技术部。主要负责制定信息化建设规章制度中长期建设规划,组织和管理信息化建设项目,为信息化建设提供技术支持,负责数字美术馆建设工作。
 十三国际(港澳台)事务部。主要负责制定年度对外及对港澳台出访计划并组织落实,与国(境)外博物馆、美术馆等相关机构保持联络。承担馆外事工作及“金砖国家美术馆联盟”和“丝绸之路国家美术馆联盟”秘书处日常联络服务工作。
 十四文创开发处。主要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的维护与管理以及主业延伸经营项目的开发与管理,承担重大展览项目展品运输工作。
 十五保卫处。主要负责安全保卫管理工作,落实各部门安全工作责任制,承担馆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安防、消防、人防、突发事件处置及防汛工作,对物业公司、保安公司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六后勤处。主要负责行政后勤制度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馆内设施设备运维、基建物业、社会事务管理、职工餐厅、公务用车、医疗报销、住房相关补贴等工作。
 十七艺术品修复部。主要负责各类馆藏作品、来馆展品的保护与修复,开展美术藏品保护和修复的基础性、关键性、前沿性研究与推广,推动美术藏品保护和修复方面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相关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工作。
 十八设计部。主要负责展览布展空间、展览广告、画册等视觉传达的设计及公共空间的美观设计和各类标牌标识的设计,组织开展美术馆展陈设计研究。
 十九监察审计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纪检监察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