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刍议
虽然数字美术馆发轫至今已经走过了二十多年的历程,它的建设内容、关键技术发展日趋成熟,广泛的应用带来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时至今日,我们还没有看到一个关于它的权威定义。对于这个由“数字”和“美术馆”组合而来的概念,人们有着许多不同侧重的阐释,有侧重资源表现形式的,有侧重数字化技术管理的,更有强调展示空间虚拟性的。但无论侧重点与描述语言如何不同,数字美术馆的特性都离不开信息资源的数字化、信息服务的网络化与高新技术的集成化。作为基于网络环境下的提供数字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的系统机制,数字美术馆的标准规范建设,特别是在分布的、开放的和互操作基础上的标准规范建设,是实现数字美术馆高效、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也是数字美术馆实现可使用性、互操作性与可持续性的必要条件。数字美术馆的基础设施、资源数据库、应用系统、服务系统以及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的各个层面与每个层面的各个环节,都应在标准规范的环境中进行。数字美术馆的各项标准规范的建设因数字美术馆建设需求而产生,也必将随着数字美术馆建设的需求变化以及相关技术的发展而变化与发展。
一、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的建设目标与原则
(一) 建设目标
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的建设目标是围绕数字资源的创建、描述、组织、检索、服务与长期保存,建设一个内容全面、层次清晰的标准规范体系,保障数字美术馆资源与服务的可使用性、互操作性和可持性。
(二)建设原则
随着现代信息化建设的广泛与深入发展,标准与规范的建设作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已在世界各地、各行各业引起广泛重视,并取得长足发展,各种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不断涌现。作为一个以资源为核心,大规模的综合性信息服务体系,数字美术馆建设应将制定涉及数字资源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与规范作为建设的主要内容,并根据需求与技术的发展使其不断完善,以实现数字美术馆的可使用性、互操作性和可持续发展。数字美术馆标准与规范的研制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1.先行建设、持续发展
标准与规范建设是数字美术馆系统建设的基础,数字美术馆的标准与规范要先于系统建设。标准与规范的制定不仅要满足当前应用,更应随着需求与技术的变化而不断更新,进而起到促进技术进步与发展的作用。标准与规范的先行建设原则是数字美术馆实现规范建设、经济建设、可持续建设的根本保证;只有标准与规范持续发展,数字美术馆建设才能持续发展,其所建设的信息资源才能够被多元共享、广泛利用和长期保存。
2.总体规划、模块设计
数字美术馆标准与规范应规划一个总体框架。标准与规范的建设应按照总体框架,规划各建设周期、各层次相应标准,以为更加全面、系统地组织、研究、制定涉及数字美术馆建设全生命周期的标准与规范。各项具体标准与规范的研制须在总体框架内进行,要以总体框架为指南,以模块化设计为方法,要具有良好的可扩展性和与其他标准规范的互操作性。
3.资源共享、互操作为本
作为综合的信息资源与服务体系,数字美术馆建设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广泛、深入的资源共享。数字美术馆将丰富但分布的信息资源与服务进行集成与整合,在不同地域、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数字美术馆系统之间以及与数字美术馆相关的其它信息系统之间进行互操作,跨时空地为大众提供便捷的信息资源与服务。标准与规范应着重解决互操作性,应支持多层次的互操作,支持标准规范之间的互操作,保障数字美术馆资源与服务的可使用性、互操作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4.广泛借鉴、合作发展
作为综合的信息资源与服务系统,数字美术馆建设涉及技术、管理与法律等多方面的问题,其标准与规范也涉及许多领域,如数字资源、计算机系统、网络通信、网络安全、服务管理、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等。数字美术馆标准与规范建设应广泛吸收借鉴其他领域成熟标准,合作建设交叉领域的标准规范,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要借助业界合力、外界援力,合作建设。数字美术馆标准与规范应积极吸收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可取之处,保障所建设的标准规范与国际主流接轨,符合数字美术馆的发展趋势,促进数字美术馆的技术发展。
二、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的建设任务与内容
随着信息技术以及信息资源的不断发展,数字美术馆处于不断发展之中,它的标准与规范也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之中。根据数字美术馆建设以及数字美术馆支撑技术领域、相关领域的标准与规范的发展情况,根据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目标,数字美术馆标准与规范的建设任务是建设数字资源标准与规范框架体系。
数字美术馆是在网络环境下通过对数字资源的采集、加工、存储,并提供多层次数字化资源服务的一个完整体系,它不仅要完成自有资源的加工与服务,还要集成各种分布、异构的数字资源,实现跨地域、跨时空的数字资源服务,实现广泛、多层次的资源共享。数字资源的标准规范建设应围绕数字资源的创建、描述、组织、服务和长期保存的整个数字资源的生命周期来规划、设计和组织,以保障数字资源的广泛可使用性、分布异构资源的互操作性、数字资源的长期保存和持续利用。数字美术馆的数字资源标准与规范建设内容主要涉及以下五个方面:
1.数字资源创建的标准与规范
数字资源创建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由传统载体的内容数字化形成的数字对象;二是原生数字形态的数字对象,即由数字设备直接采集而来的数字对象。数字内容创建的标准与规范涉及内容编码、数据格式、内容标识等多个方面。
2.数字资源对象描述(元数据)的标准与规范
数字资源对象描述(元数据)是数字美术馆数字资源建设的基础。它的标准与规范建设涉及核心元数据与应用扩展原则、专门元数据、元数据的开放机制建设,以及内容描述语言体系建设。3.数字资源组织描述的标准与规范
数字对象按照主题、类型、用户范围、生成过程以及使用管理等不同因素被组织成资源集合。描述资源集合及其组织过程的标准规范包括:知识组织体系的标准规范(分类法、主题法、本体等)、管理机制的标准规范以及资源组织过程规范等。
4.数字资源服务的标准与规范
在网络环境中,数字资源的服务范围已经不再局限于本地,而是跨时空、跨语言的分布异构的数字信息服务体系。标准规范的数字资源服务是数字美术馆服务有效性与持续性的根本保障。数字资源服务的标准规范包括:数据接入、输出及应用条件的标准规范,检索条件的标准规范,信息服务过程的标准规范,分布、异构数字信息服务机制的标准规范等。
三、我国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的建设与研究现状
我国博物馆、美术馆信息化建设起步于20世纪末,进入21世纪后,北京故宫博物院、南京博物院、上海博物馆、中国美术馆、广东美术馆等许多博物馆、美术馆相继开展了以藏品信息化建设为核心、以网站为服务平台的数字博物馆、数字美术馆建设,各自建立了藏品及影像信息的相关标准与规范。2001年,为摸清全国馆藏文物家底,了解和掌握馆藏文物的基本状况,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联合启动了“文物调查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作为项目任务的一部分,国家文物局同年组织制定了《博物馆藏品信息指标体系及著录规范(试行)》《博物馆藏品二维影像技术规范(试行)》《文物保护单位信息指标体系规范》等标准规范。项目中的标准规范体系紧密结合行业特点,不仅满足项目实施的需要,也为博物馆、美术馆藏品数字化建设与管理提供了可依据和借鉴的标准。
2013年3月,为了进一步推动美术馆专业化建设,全面了解和科学分析全国美术馆藏品资源现状,加强对国家美术收藏的统筹管理,提高收藏的质量和效益,文化部启动了历时三年完成的“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制定普查标准。“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标准”包括藏品登记著录规范,藏品分类、定名、计件规范,藏品编码规范以及藏品影像信息采集规范。虽然这些只是藏品普查工作的项目标准,但因为普查工作的全国性与行业性特点,其指导与引领作用不可小觑。
四、中国美术馆的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工程”项目起始于2008年,建设之初,为满足内、外网站信息发布与信息检索服务的需要,结合藏品、展览、艺术家等美术特色资源数据库建设,遵循、修订和自建了一系列标准规范,规范了12个数据库(藏品数据库、展览数据库、展览作品数据库、艺术家数据库、艺术家档案数据库、馆内出版物数据库、馆内出版物全文数据库、中国美术大事记库、中国美术馆大事记库、美术书目数据库、美术论文数据库以及视频资源库等美术资源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为资源的互操作与可持续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2011年,为加大数字美术馆建设力度,加快数字美术馆建设步伐,在深入研究国内外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等相关领域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和认真总结“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工程”实施的经验与教训的前提下,中国美术馆启动了数字美术馆五年规划的编制工作,通过开展文献研究、需求调研、专家咨询,于2012年初完成《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建设方案(2012—2016)》,提出数字美术馆建设应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强化管理,统一规范”“开放平台,吸引资源”“用户为本,建以致用”等四项建设原则,按步骤、分阶段开展“美术资源数据库”“基础设施”“应用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及“标准规范体系”五个方面内容建设,五项建设内容专项方案的研制也在同年完成。在《数字美术馆建设方案(2012—2016)》《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方案(2012—2016)》中,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的标准规范体系规划了以数字资源生命周期为主线,以数字内容创建、数字对象描述、数字资源组织管理、数字资源服务以及数字资源长期保存五个方面,共计25项标准与规范的建设内容(见表一)。
2013年10月,中国美术馆启动《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一期工程)》建设,旨在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征召有资质、有经验的服务供应商,借助社会专业力量,依据《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方案(2012—2016)》,修改整合现有标准,制订七个新的标准规范(见表二),实现标准规范的全面升级。2014年10月,经过反复研究与修改,七个标准规范的研订工作全部完成。
(一)数字资源唯一标识符规范
《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数字资源唯一标识符规范》(NationalArtMuseumofChinaDigitalObjectIdentifier,NAMOCDOI)是实现数字对象持久化存储、管理和共享的基础。该标准的制定旨在指导建立基于该标准的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系统(简称NAMOCDOI系统),以为各类数字对象分配永久性的唯一标识符NAMOCDOI。这些标识符具有唯一性、不可删除性和稳定性,它既能解析到有关数字对象的基本元数据信息,还能解析到该数字对象的一至多个实际获取地址。
NAMOCDOI系统主要包括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的生成、注册与维护等功能;管理数字对象的基本元数据;提供相关接口,以供其他资源系统与之集成。
《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数字资源唯一标识符规范》由唯一标识符规范、应用指南两部分构成。其中,唯一标识规范是对中国美术馆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的基本格式、命名方式、字符集与编码、命名规范、解析规范等方面的全面阐释与规范。应用指南则规定了NAMOCDOI系统、服务与集成的应用规则,对NAMOCDOI生成子系统、注册子系统、解析子系统及与其他资源系统(如数字资源服务系统)的集成都给以明确的规范。
中国美术馆数字对象唯一标识符用于标识中国美术馆中各类数字对象资源。NAMOCDOI标识符对应的数字对象基本元数据是NAMOCDOI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这种元数据描述机制是实现数字对象之间互操作的基础。
该标准以及数字对象元数据标准的制定、颁布与实施,将为数字美术馆系统之间实现互联互通、资源整合创造极大的便利条件。它将提供一个对不同数据库的通用管理入口,通过标准的方式将不同的数据库集成,让数字美术馆享受低成本的资源扩张与信息共享。
(二)基本(核心)元数据
《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基本(核心)元数据集与著录规则》(DigitalArtMuseumofNationalArtMuseumofChinaCoreMetedataSetandDocumentationSpecification)是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元数据标准之一,也是编制专门元数据的基本依据。
该标准以都柏林核心元数据(DublinCore,简称DC)为基础,结合美术资源特性,参考《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标准》《中国美术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进行编制。
该标准从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元数据元素定义方法、元数据规范内容、元数据项定义等六个方面全面展开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基本(核心)元数据规范的相关内容,并通过附表建立该元数据中的元数据项与《全国美术馆藏品普查工作标准·藏品登记著录规范》《中国美术馆藏品信息指标著录规范》著录项之间的映射,为元数据的开放性应用奠定基础。
基本(核心)元数据集由15个元素构成(见表四)。元素名称为英文,以便计算机标记和编码;元素标签为中文,以便编目员和读者理解。元素标签是元素名称的语义属性,在具体应用中(专门元数据编制、应用系统设计),为突出资源特征和元数据专指性,更好地体现该元素在具体应用中的语义,允许赋予其适合的标签,但语义上与原始标签不能冲突或变更原始语义。标准中定义的元素与顺序无关,在实际应用中可以根据需要和习惯确定元素顺序。标准通过14个属性对元素或元素修饰词进行描述,并以表格的形式进行说明(见表五)。表六是该标准对“名称”这个元素的描述,其他元素或元素修饰词的描述依循同一体例。
(三)专门元数据
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一期工程)规划制定的专门元数据相关标准有五个:《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设计规范》《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美术作品》《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美术展览》《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图像资源》《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视频资源》。
《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设计规范》是指导和规范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设计的标准。它的核心内容是“元数据标准的设计原则”“专门元数据标准的基本结构、元素组成与扩展规则”。该标准提出了专门元数据设计应考虑和实现元数据的描述、标识、管理、检索、交互功能,遵循“简单性与准确性”“专门性和通用性”“互操作性和易转换性”“可扩展性”“用户需求”等原则。
按照此标准规定,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元素集由核心元素和个别元素两个部分组成。核心元素取自数字美术馆基本(核心)元数据集,专门元数据的核心元素小于或等于基本(核心)元数据。个别元素仅适用于某一特定的资源,如展出地点(place)仅适用于描述展览活动这类资源的个别元素。每个专门元数据都可以设计适用于本类资源对象描述的个别元素。
遵循《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设计规范》,根据对美术作品、展览活动、图像资源、视频资源这四类数字资源的深入研究,总结数字美术馆前期建设的经验,参考其他行业标准、藏品普查项目标准以及我馆藏品著录标准,《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美术作品》《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美术展览》《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图像资源》《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专门元数据——视频资源》相继制定完成。四个专门元数据标准的编写体例与基本(核心)元数据规范一致,每个专门元数据各自拥有符合资源特色、满足资源对象描述的核心元素与个别元素(见表七)。
随着中国美术馆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一期工程)项目的如期完成,《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方案(2012—2016)》提出的建设任务完成了重要的三分之一。完成其余标准规范的制定、实现已完成标准的落地应用将是今后两年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的重要任务。制定标准不易,让标准指导应用、满足应用、实现应用,推广应用更难。
五、结语
随着我国博物馆、美术馆信息化建设的广泛开展与日益深化,数字美术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已经形成广泛的共识,并越发引起业界重视。随着重大项目的推进,已经颁布的相关标准规范正在为数字美术馆建设所广泛应用,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国的数字美术馆建设目前仍处于个体独立、封闭式发展状态,不但大量的数字化资源没有进入互联网空间和未能实现信息资源的应用服务,即使进入网络空间的数字化资源也处于孤立状态,数据孤岛现象广泛存在。跨地域、分布式的数字美术馆资源共享依然停留于字里行间。能与国际知名的数字图书馆、数字美术馆比肩的项目远未建立,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也难以实现大踏步的前进。中国数字美术馆标准规范建设与中国数字美术馆建设一样,任重而道远。(责编:黄丹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