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生活的艺术方式与可能
“设计”是现今使用频率很高的一个“词”。从本义上看,“设计”涉及方方面面,搞航天飞行器、做软件、打家具、造房子等等,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可以出“状元”,同样,行行皆可有“设计”。不过,在艺术界乃至诸多领域被热炒的“设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设计,而是所谓的“艺术设计”或“设计艺术”。跨出艺术界,设计被万人瞩目、被媒体“关心”,主要原因是设计与生活的种种联系。人人都要生活,人人都在生活之中,关心生活是天经地义的日常之思和行为。
生活之本义,首先是自然之人在自然界的存活,自从有了文化或文明之后,也即活下去如“吃饭”之类的基本问题解决后,人们追求如何活得好些,这就成为了“生活”的第二义,并且以后者的内涵为核心。要生活得好,就必须动脑筋、想办法、玩花样、出新意,用专业术语谓之,即“设计”、即“创造”。
人类最初的生活是没有设计的原始质的本能性生活,这里,生活意味着生存。文明发展以后,生产力提供着满足生存的更多物质条件,使人们在满足基本生存需求之外,有条件追求超越生存的其他目标,这亦是设计产生发展的基础;但是,文明之所以能发展,生产力之所以能提供人满足生存之外更多的物质条件,其中已有了“设计”或者说“创造”、“文化”、“文明”的贡献。当生活不仅意味着人自然生命体的存活,而是在精神层面上实现了超越生存的某些理想、愿望之时,其生活可谓“文明的生活”或“文化的生活”。真正的“人”的生活,也就是经过设计或者说有了设计的生活。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将这种生活称作“类的生活”。马克思指出:“动物的生产是片面的,而人的生产则是全面的;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则甚至是摆脱肉体的需要进行生产,并且只有在他摆脱了这种需要时才真正地进行生产。”(1)如果人仅仅在维持动物性的生存意义上“生活”,那就不能在真正意义上说是人的生活。只有在超越了肉体存活的意义上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人的生活”。
上百万年的人类生活,绝大多数时间都处于那种动物性的“片面的”生活状态,当人开始制造工具,有意识地改造自然、有了设计意识之时,人的生活便开始发生变化,向着文化的生产和生活迈进。据当代考古发现,人类最初的石器时代距今约200余万年,而能够制造陶器的新石器时代不过距今1万年左右。从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铁器时代、大机器生产时代、信息时代,人类文明发展日益迅速,生活的面貌和生活方式也相应改变。以设计为视角,人类文化、文明都是设计的产物,因此,人类的文明史实际上是一部设计史,一部设计的文明史。
从设计与生活的关系而言,变化最大、关系最为密切的时代应该说是设计职业化以来的当代。我们知道,在手工业时代,工匠艺人们往往是边想边做,设计与制作不分。18世纪工业革命后,随着大工业生产的发展,设计不仅作为生产前的重要程序,设计师作为独立的职业也逐步确立起来了。在设计史上,美国的职业设计师出现于20世纪20年代前后,以设计师沃尔特?提革和雷蒙?罗维为代表。在不足百年的时间里,设计至今已发展成为遍及产品制造、建筑、包装、广告、服装诸多行业的一大门类。在当代,设计与生活的关联已超越了以往任何时代,广泛地渗透到了生产和生活的各个领域。可以说,从产品制造、居住到出行的衣食住行用诸方面都有设计,也都离不开设计;而且,设计直接影响和反映着生活质量的高低,生活是设计的目的,也是生活的一面镜子,而设计则成为人类生活艺术化的工具。
当然,生活是抽象的,又是具体的,每个人有每个人不同的生活。因此,设计与生活的关系对于不同阶层的人而言有着不同的内涵。据中国国情研究会从消费角度对中国不同消费人群所作的调查研究报告,当代中国人的生活因消费可以分为三个不同的层次,即所谓的三个不同的消费世界。第一世界是一个“为了自我享受的需求世界”;第二世界以白领阶层为主,已超越衣食之忧,但如何满足是关键;第三世界是清贫型的消费世界,“想买但没有钱”。报告认为,第一世界是具有高等收入支持的消费群体,占调查目标城市居民的15%。这一群体的消费特征(生活特征)是追求时尚,90%以上家庭拥有汽车,时尚杂志、服饰、手表、香水是日常购买之物,旅游、车辆日常支出、时尚、数码产品、休闲娱乐、社交构成了这些高收入人群的主要消费意愿。实际上,这些人享受着精英化、数字化的日常生活;第二世界的消费者,其家庭支出最大项目是子女教育费用,最主要的娱乐是在家看电视。在这一群体中,也有13%的人有过旅游经历,而汽车在他们眼里还是奢侈品。(2)虽然这种划分尚可考虑,但从消费与生活的关系而言,消费方式在一定意义上即生活方式,生活即消费。而不同的阶层、不同的人因消费能力不同,而有不同的消费和不同的消费方式,也即有了不同的生活方式。
从上述这一分析来考察生活与设计,我们也同样可以发现,设计对于不同的消费者其作用和关注度是不同的。对于第三世界的消费者而言,在“想买而没有钱”的情况下,设计的好坏并不是其关注的焦点,他所关注的是“拥有”,拥有物的实用功能,而不是物的设计品质,更不是其符号价值和意义。第二世界的消费者,他有可能关心设计的品质,关心诸如色彩、品质、样式之类的设计成分,但他更多倾向于实在的价格和功能。而作为第一世界的消费者,物的实用功能并不是其关注的主要方面,他更加注重的是产品的品牌和象征意义。他们的消费,与其说是物的消费,不如说是物的符号价值的消费。诚如法国学者让?鲍德里亚所言:“为了成为消费对象,该对象必须变成符号;也就是说,它必须以某种方式超越它正表征的一种关系。”(3)
面对三个不同的消费世界,也即三个不同的生活世界,设计的功能和被关注度是不同的。第一世界对消费的自由和重视,意味着他们对设计的选择和重视,如果说,第一世界的消费群体是高消费的主要群体,主导着消费社会的走向,那么,他们实际上也是设计消费的主要群体,主导着时尚设计的方向。
在一定意义上,不同凡响的设计本身已经为产品建立了一个外在的显著的符号形象,它包括产品形式、质量、品牌等内容。本质上看,消费者选择的不是商品实物,而选择的是能表达身份的符号,即能表达身份的符号的设计。这是一种非凡的创意,正是这种设计和创意以及其所形成的产品样式和风格乃至符号,使消费者获得了消费的象征价值。这里,设计使消费对象变成符号,设计的过程是对象符号化的过程。
设计作为工具,它创造着物的使用价值,也创造着物的符号价值;因此,它一方面为生活提供着设计之物,同时,也设计着、改变着生活。这种对生活的设计和改造,处于不同的层面,既有实用的功能层面,又有象征价值的符号层面,还有使生活艺术化的工具层面。它为生活提供着各种可能,使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千姿百态;它在改变着生活的同时,又创造着新的生活,用艺术的形式和方式,引导着生活。(本文配图均选自“中国美术馆国际设计邀请展”)
注释: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50页。
(2)参见张向东:《一个中国,三个世界》,《经济观察报》,2006年7月3日第5版。
(3)引自高丙中主编:《现代化与民族生活方式的变》,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14页。